坚持目标导向,明确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
制定示范县建设引导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明确示范县建设目标导向。“十四五”末,全省建设50个以上省级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县,力争覆盖省内所有农业县(市、区),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70%以上。以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全省建设一批高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推广一批智能绿色低碳农机装备技术,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农机与农艺、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成果,提升农机装备质量和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构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发展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全程全面智能绿色主题
示范县建设瞄准当前各地在全程全面智能绿色机械化薄弱环节,提出了补短板、提水平的要求。全程机械化方面要求补齐小麦机播、水稻机种、玉米机收、油菜和花生机种与机收、大豆机收、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保障等短板,达到既定规模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全面机械化方面对于既定规模的特色农业产业,明确了该产业和其中一个薄弱环节机械化率约束性目标值。智能化、绿色化方面提出了建设“无人化”农场、信息化园艺、数字化渔场、智慧化牧场等应用场景的智能农机示范基地,推广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探索构建绿色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服务体系。此外,针对“宜机化”设施程度不高、农机社会化能力不强的情况,明确了“宜机化”设施和“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强化示范县建设政策支持
加大示范县建设行政推动力度,将示范县建设情况纳入省乡村振兴督查内容。省财政“十四五”计划安排示范县建设奖补资金总额5亿元,每个示范县奖补资金根据辖区种养殖规模核定资金额度,按档分年度拨付。省里每年拨付1亿元支持全程全面机械化补短板提水平、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基地(园区)、“宜机化”设施改建造、农机农艺融合示范以及示范县创建有关组织推进工作等。此外,市县财政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设施农业用地、用电、智能化绿色化等短板环节装备发展、设施大棚“宜机化”改造、果茶桑园“宜机化”示范等方面给予支持。
坚持结果导向,制定了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
为激励示范县争先进位,示范县创建任务完成后,在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的基础上,省级组织对建设结果进行评价,根据评分结果分为引领类、示范类、达标类。示范县评价设立了全程机械化水平、全面机械化水平、信息化智能化提升、绿色化应用、“宜机化”配套、服务能力增强、组织保障措施七大类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