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通则》(GB/T 38748-2020)规定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档案管理及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有标可循、流转风险有标可控、各方利益有标可保,将有效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GB/T 38747-2020)规定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的总则、技术要求、功能要求及运行要求等内容。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为基层打造“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根本遵循,也为目前全面推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线上交易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信息平台建设有标可依,逐步规范、运行有序,为推动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和促进农村要素流动提供了可持续的路径和方法,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阳光操作。
我省自2014年启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以来,经过5年多实践,现已建成省市县乡四级统一联网、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和服务平台,截止至2020年10月底,累计成交项目56万多笔,交易金额超1240亿元,溢价金额超40亿元,在交易体系建设、交易流程规范、交易文书统一和交易标准制定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