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197项国家标准,其中,GB/T 38747-2020《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GB/T 38748-2020《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服务通则》两项国标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综改办、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南京南大尚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标准的制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当前我国农村产权交易需要,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指导性,将于2020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江苏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时云介绍,两项国家标准总结吸纳了近年来全省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创新经验,是在江苏实践中为全国探索形成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成果。尤其是《服务通则》,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有标可循、流转风险有标可控、各方利益有标可保,将有效推动农村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入不竭动能。
江苏省金湖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任张和明介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 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基于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成功实践,提出基于网络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与维护要求,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为基层打造“互联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根本遵循,也为目前全面推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线上交易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信息平台建设有标可依,逐步规范、运行有序,为推动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和促进农村要素流动提供了可持续的路径和方法,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阳光操作,推动农业农村投融资环境改善,激活市场、激活主体、激活要素,促进农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江苏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在全省推动各县及乡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实体市场。同时,统一开发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经过5年多努力,现已建成省市县乡四级统一联网、信息互联、资源共享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累计成交项目44万多笔,交易金额近1100亿元,溢价金额超36亿元。现已制定发布农村产权交易《建设与管理》、《集体经营性资产交易服务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在交易体系建设、交易服务规范、交易文书统一和交易标准制定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严格落实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有序恢复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农村产权交易活动,以江苏农村产权手机APP等为载体,大力推行农村产权“不见面交易”。
目前,江苏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一是市场体系全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110个涉农县(市、区)、1199个乡镇(街道)先后都建立了实体交易场所,并统一通过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产权登记、组织交易和公示公开。
其次,是交易品种全覆盖。目前,江苏针对现阶段可交易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四荒”使用权、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海域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类知识产权、涉农资金项目等12个产权品种,制定了交易相应的规则和程序。
最后,江苏针对服务对象实现了全覆盖,对参与乡村生产、经营建设的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进行资格审查、登记备案,先后服务35.7万户农民、5.4万个农业企业、2.9万个家庭农场、近1300个专业合作社和广大村集体参与农村产权市场交易。